佀同方同志现任郓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他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工作作风严谨,态度扎实,思路清晰,勤奋创新,措施得力,带领科室人员认真履行侦查监督“一体两翼”的工作职责,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2013-2015年,侦查监督科连续三年被评为院先进集体,其科室人员也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模范党员和全市优秀团员等。他注重办案的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建设,在建立健全审查逮捕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以他为主起草的《关于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意见》等三份规范性文件,受到上级院肯定,并先后被高检院侦查监督厅、省院侦查监督处等转发。2016年1月,他办理的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审查逮捕意见书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近日,佀同方同志被菏泽市委政法委、菏泽市法学会评为“全市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 |